华创(天津)财税服务有限公司
02个人资企业
一
定义
根据《*人民共和国个人资企业法》二条规定,个人资企业,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个人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。
二
相关涉税规定
《**关于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国发〔2000〕16号)规定,自2000年1月1日起,对个人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,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,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。